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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售新规正式实施 医药电商社会价值进一步凸显

新华财经|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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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药品网络销售步入强监管时代。同时,伴随着网售药监管“靴子”落地,药品网售行业将沿着规范健康发展的道路前进,线上处方药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容。

行业人士认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在更高效、更专业的优势下,加之疫情推动,网购药已成为常态化的医药健康消费方式,这进一步促进了患者用药的全国可及,凸显了医药电商的社会效能。

线上渠道成医药第四大零售终端 民生价值加速凸显

药品网络销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医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显示,疫情推动下,线上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到2021年已突破2000亿元,超越了以往三大零售终端之一的基层医疗,成为第四大零售终端。

蛋壳研究院《中国医药电商行业研究2021》数据显示,通过线上渠道购买肿瘤药的用户中,有接近一半来自于三线及以下城市。以肿瘤药为典型的新特药产品,在基层医疗中很多药品没有稳定供应,但基层对新特药的需求实际不亚于一、二线城市。此时,线上渠道的医药健康一站式服务全国可及,受地域因素限制低,促使其在医疗资源落后,或者线下复诊购药不方便的地区产生了很大的民生价值。

随着用户在线购药习惯的养成,尤其是购买处方药的数量增长,用户对院外药事服务的需求也逐渐显现。一份来自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调研表明,受疫情影响,患者对基于互联网的药学服务需求强烈,远超过线下院内的药学服务;其中91.6%的患者希望接受用药软件的提醒,而在患者希望药师提供的药学服务方式中,互联网在线咨询高达53.4%,远高于取药时窗口药师提供的25.9%。

业内认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网络销售药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以此更好地满足公众寻医问药的需求。一方面,新规出台后,将进一步加速提升医药电商的社会公共服务效率。网售药可以改变传统药品流通资源过度向中心城市集中的态势,促成大中小城市和基层等协调发展的格局。

另一方面,《办法》能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最大程度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价值。未来,医药电商能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为中心,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在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信息公开、打破垄断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新规强化医药电商企业社会责任 发挥抗疫保供社会价值

实际上,疫情常态化之下,医药电商通过自身的广覆盖、智能化、便捷性等特点助力多地抗疫保供,有效满了足患者用药需求。新规将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更加规范有序,并继续强化医药电商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担当,更好地保障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价值。

今年8月初,国家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其中,京东健康、阿里健康、叮当快药三个医药电商企业入选“重点短缺药品储备企业”名单,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家相关部门对医药电商近年来在药品流通领域的工作成效的肯定,也认可了其在发挥短缺药品监测“前哨点”和短缺药品社会保供方面的双重价值。

可以看到,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以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为代表的医药电商企业,通过保障应急救灾和防疫物资供应、推出药品求助登记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渠道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助力多地抗疫保供,全面助力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充分发挥了医药电商的社会保供价值。

《办法》正式实施后,相信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统一部署下,医药电商企业将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日常充分发挥短缺药品监测“前哨点”作用,应急情况下积极承担短缺药品和物资的社会保供角色,切实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创造更大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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